各单位及相关部门:
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下发了《关于开展 2023 年度下半年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吉高学会〔2023〕9号,附件1),根据通知要求,学校就2023年度下半年省高教学会高教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我校2020年、2021年立项且未结题的省高教学会高教科研课题(附件2)。
二、重点说明
1.课题负责人按照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管理与验收办法要求,认真准备结题材料,梳理研究成果。
2.《结题申请书》(附件3)中第三项“课题研究工作报告”按照内容提示逐项填写,其中“研究的主要过程和活动”是指开题评议、中期检查、课题公开会议等相关研究活动,课题研究工作报告非结题研究报告。
3.《课题结题研究报告》(附件4)封面请填全,格式务必参照“课题结题研究报告模板”撰写,另需附查重报告与检索网址的链接(含验证码等可验证要素);查重限定为5种软件:知网、万方、维普、大雅、paper pass,要求知网总复制比/文献相似度<含个人引文>应≤30%,万方、维普、大雅、paper pass总复制比/文献相似度<含个人引文>应≤20%。
4.研究成果限5项以内,电子版格式要求:著作类成果要求提供CiP数据核字号查询页首页截屏图片与目录页扫描件;论文类成果要求在中国知网或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等数据库全文下载(caj或pdf格式,不接收扫描件与照片),外文成果至少要提供中文题目与内容摘要,EI(不含会议)、CSCD 、A&HCI数据库收录的期刊论文(全文)需提供正式的检索报告及链接地址截图;证书类与建议采纳类成果要求为扫描件,成果电子版均不接收视频、ppt与程序类格式。大学生专项课题只需提供结题研究报告。
三、材料要求
只收取以下电子版材料:
1.结题申请书(2023年5月版);
2.课题结题研究报告(2023年5月版,须附查重报告与检索网址链接);
3.研究成果;
4.立项申请书(盖章版扫描件);
5.开题报告书(盖章版扫描件);
6.中期检查报告书(盖章版扫描件);
7.变更申请表(学会盖章版,无变更可省略);
8.结题基础条件审核表(影响因子);
9.结题汇总表;
四、材料上交
学校不受理个人结题申请,请各单位统一上报结题材料。材料命名要求:结题材料总文件夹以“单位+高教学会结题”命名,子文件夹以“主持人”命名,文件以“主持人+文件内容(指“结题申请书、研究报告”等)”命名,并将结题基础条件审核表(附件5)、结题汇总表(附件6)统一汇总后于11月18日前发送至czdgj2017@163.com。
详细内容及相关附件请参看校内OA系统通知公告栏
联系人:王雪,电话:86172218。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