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下发的《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工作安排》要求,学校组织相关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届“教育科学研究”专区(以下简称专区)设置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一、二、三等奖。
二、申报资格和要求
参评成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著作、论文、咨询服务报告、普及读物,已获上届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成果除外。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专区评奖工作实施办法(附件1)有关规定。
全规办受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各省级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具体负责)的集中申报、审核和推荐,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专区评奖采取限额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各单位于10月29日前,将以下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具体包括: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WORD版、成果及佐证材料的PDF版发送至czdgj2017@163.com。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附件2,申报者签名,用夹子夹好,无须装订)纸质版1份,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二)学校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按要求征集相关部门意见后,组织填报系统,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一)只受理教育教学相关成果,不受理其他学科成果。
(二)“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与其他学科的申报评审表有差异。申报教育学成果,请务必使用本表。
(三)如果打开解压后的Word文件时,遇到Word提示“安全提示:已阻止宏运行,因为文件来源不受信任”,请先关闭Word软件,再到资源管理器中在这个.doc文件名上单击鼠标右键,打开“属性”对话框,在对话框靠下的位置,勾选上“解除锁定”,并按“确定”即可。
(四)如果申报表中的内容涉及到图表,请先另建文档,在其中将图表做好后,以截图方式将图表内容截取成图片,再粘贴到申报表中对应正文区域,以免破坏申报表中隐含的脚本程序,导致最终无法通过“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这一关键步骤。
联系人:李敬超,联系电话:17804315052。
附件:
1.专区评奖工作实施办法
2.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
3.汇总表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