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总结与凝练,充分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同时为申报吉林省教学成果奖做好准备,学校近期将开展2026年长春中医药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学校预计在3月中下旬组织2026年长春中医药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申报要求
教学成果奖应反映近年来学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取得的新成就,代表当前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新成果,在高校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起到引领和激励作用。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和时代精神;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学生受益为根本;理论与实践结合,体现创新性、应用性和实效性。
2.一般应具有突出的育人价值和鲜明导向,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学校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一般应在教育教学理论或教学实践上有创新,在提高教学水平、教育质量和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上有成效;一般应具有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在省内外高等教育界有影响,并取得较高认同度。
3.成果完成以来一般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效果突出、特色鲜明、可复制可推广。实践检验起始时间以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设计,不含研讨、论证及方案制定的时间。
4.成果围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实践教学改革、医教协同、产教融合、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含课程思政建设)改革、素质教育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等方面进行凝练。
5.所有成果完成人均应政治过硬、师德表现过硬。第一成果完成人须为我校在职人员。
6.鼓励申报单位立足学校发展、提高站位,扩大资源整合覆盖面,支持联合其他学院(部门)、院校和企事业单位申报。
具体要求详见《长春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与奖励办法(试行)》(见附件1)。
三、材料准备
1.填写《长春中医药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见附件2)。
2.撰写5000字左右的教学成果报告。
3.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档为PDF格式,列清目录。
4.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为:1920*1080 25P 或以上;编码为:H.264,H.264/AVC High Profile Level 4.2 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为:不小于 5Mbps。
联系人:李敬超,联系电话:17804315052。
附件:
1.《长春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与奖励办法(试行)》
2.长春中医药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