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相关部门:
按照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将对2022年立项的课题开展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2年立项的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详见附件1)。
二、检查要求
1.课题组需认真填写《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表》(附件2)。
2.中期检查时,需发表1篇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相关研究论文。发表论文应注明是“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项目编号:××)”。并提交取得与课题研究相关的其他教学改革成果材料。
3.尚未取得阶段性成果的课题,学校将暂停后续经费支持。
4.申请变更需提交《重要事项变更申请登记表》(附件3)。按照吉林省教科办对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的最新要求,课题组成员原则性不允许变更。如课题组成员确有需要变更的,变更人数不能超过原课题组总人数的20%,涉及变更人员均需在《重要事项变更申请登记表》中签字。中期检查后,课题的各项内容将不再允许变更。
三、材料上报
请各单位于4月12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电子版材料:发送至czdgj2017@163.com
《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表》、《重要事项变更申请登记表》(如无则忽略)、《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检查成果佐证材料册》(附件4)、《2024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检查阶段成果统计表》(附件5,学院统一汇总),每个文件以“负责人+教育科学中期检查”命名,子文件以“负责人+文件名称(如年度检查表)”命名。
2.纸质版材料:报送至高教中心(三才轩人字楼二楼)
《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表》(一式2份,需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重要事项变更申请登记表》(一式3份,如无需变更则忽略)。
联系人:李敬超 电话:17804315052。
附件:
1.2024年度省教科办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检查一览表
2.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表
3.重要事项变更申请登记表
4.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检查成果佐证材料册
5.2024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检查阶段成果统计表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