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相关部门:
根据校级教育教学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学校将开展2024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项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2年、2023年立项的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常规课题、课程思政专项、四新建设专项),共计88项。待结项课题名单见附件1。
二、结项要求与说明
1.课题组需完成预期研究目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是以研究报告为成果的结项课题,要求结题研究报告不少于7000字,需提供查重报告,重复率小于20%;
二是以论文为成果的结项课题,要求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至少发表1篇与课题内容高度相关论文(含《吉林中医教育》)。另附不少于3000字的结题研究报告。
2.2022年立项的校级课题,如果不能参加本次结项,按撤项处理。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要求,两年内不允许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立项。
三、结项材料要求
1.结题验收书(见附件2);
2.研究报告、论文等研究成果。
3.佐证材料。
四、材料上交
本次通过学校课题管理平台申报,网上提交时间截止日期为11月29日,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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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敬超,电话:17804315052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