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相关部门: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学校开展2024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课题结题
(一)课题范围
2021年、2022年立项课题。课题名单详见附件1。
(二)结题形式
1.重点课题。由省教育厅聘请专家组进行评审。相关课题组于11月8日前,将结题材料报送至高教中心初审并盖章,并由课题组完成网络提交。同时,以学院为单位,将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一式1份报送至高教中心。邮箱czdgj2017@163.com。电子版材料命名方式:子文件以文件内容(结项验收书/中期检查表等)命名,文件夹以负责人姓名命名。
2.一般(专项)课题。由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产教协同课题需要有企业盖章。一般(专项)课题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在11月18日前将结项电子版材料报送至高教中心。邮箱czdgj2017@163.com。电子版材料命名方式:子文件以文件内容(结项验收书/中期检查表等)命名,文件夹以负责人姓名命名。专家组验收合格后由课题组完成网络提交并报送纸质版材料一式1份至高教中心。
(三)补充说明
1.结项成果(论文、著作需提供封面、目录,正文的PDF版)
2.研究报告(可参照模板,附件2)
3.专家组验收意见模板(附件3,一般课题在结项验收书中补充完整,重点课题可忽略)
二、中期检查
(一)课题范围
2023年立项课题。课题名单详见附件4。
(二)相关要求
以学院为单位,在11月29日前将中期检查表(附件5)纸质版材料一式2份,电子版材料报送至高教中心。邮箱czdgj2017@163.com。
联系人:李敬超,联系电话:18686438867
附件:
1.2024年省高等教育教学教改课题待结题名单一览表;
2.研究报告模板;
3.专家组验收意见模板;
4.2023年立项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中期检查一览表;
5.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中期检查表;
6.结项验收书(一般课题、专项课题);
7.结项验收书(重点课题)。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