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
第一学期评教评学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整体安排,现将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评教评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
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15日
二、参评对象
全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教学督导;管理干部。
三、被评对象
评教:本学期所有理论课、实践课任课教师。
评学:本学期开设理论课、实验课的本科生各班级。
四、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包括学生评教、同行评教、督导评教、管理干部评教及教师评学。
五、评价方式
评教评学采用线上方式,通过“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平台(超星学习通移动端)”开展评教评学工作。
(一)学生评教
1.评价方式:学生通过学号登录超星学习通,点学习通首页。在学习通顶部切换单位长春中医药大学,在“教评应用”区域选择“学生评教”进入评价界面。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1。
2.评价内容:评价本学期个人所有课程授课教师。
(二)教师评学
1.评价方式:教师通过工号登录超星学习通,点学习通首页。在学习通顶部切换单位长春中医药大学(教师),在“教评应用”区域选择“教师评学”进入评价界面。具体操作步骤详见2。
2.评价内容:评价本学期所有授课班级。
(三)同行评教
1.评价方式:教师通过工号登录超星学习通,点学习通首页。在学习通顶部切换单位长春中医药大学(教师),点在“教评应用”区域选择“同行评教”进入评价界面。具体操作步骤详见3。
2.评价内容:教学单位范围内任选10名以上学科相同、相近教师进行评价。
(四)教学督导及管理干部评教
1.评价方式:通过工号登录超星学习通,点学习通首页。学习通顶部切换单位长春中医药大学(教师)。在“教评应用”区域选择“教学督导及管理干部评教”进入评价界面。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4。
2.评价内容:学校范围内任选10名以上教师进行评价。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落实,积极动员。要求各教学单位召开工作部署会、动员会,教研室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学生层面开展主题班会,引导师生树立质量意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全面科学开展评教评学工作。
2.各教学单位组织本单位全体本科生、教师、教学督导、教学管理干部参与评教评学工作,确保评教评学工作高质量完成。
3.本次评教评学工作结束后,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将对各教学单位的评价结果做统计分析,形成评教评学分析报告。
4.根据管理权责,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与各教学单位分别对评教评学材料备案归档。
联系人:马金玉,电话:18943965396
超星学习通技术支持:苏爽,电话:18686386467
附件:1.学生评教指南
2.教师评学指南
3.同行评教指南
4.教学督导及管理干部评教指南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