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相关部门:
按照学校课题管理相关规定,学校将对2023年立项的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教科研课题开展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年立项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教科研课题(详见附件1)。
二、检查要求
1.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认真填写《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表》、《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检查成果佐证材料册》。
2.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教科研课题需认真填写《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含佐证材料)《中期检查阶段成果汇总表》。
3.原则上无重大特殊事由,学校将不受理变更申请。
三、材料上报
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材料清单:
《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表》《重要事项变更申请登记表》(如无则忽略)《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检查成果佐证材料册》《2024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检查阶段成果统计表》(学院统一汇总),每个文件以“负责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检查”命名,子文件以“负责人+文件名称”命名。
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教科研课题材料清单:
《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含佐证材料)《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研究变更申请表》(如无则忽略)《中期检查阶段成果汇总表》(学院统一汇总),每个文件以“负责人+高教学会课题中期检查”命名,子文件以“负责人+文件名称”命名。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12月12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czdgj2017@163.com,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高教中心(三才轩人字楼203)。
联系人:李敬超 电话:17804315052。
附件:
1.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教科研课题待中期检查名单
2.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相关表格
3.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教科研课题相关表格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