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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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教研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2016-07-14 09:45 徐婧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各单位、各部门:   

2016年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题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一)2014年(含)以前立项的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   

(二)2014年立项的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三)2015年课题结项清理时,同意延期的未结项校级课题。   

二、结题要求

(一)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和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必须有与课题研究高度相关的论文支撑,无公开发表论文或论文与课题研究内容不相关不予结题。   

(二)结题支撑材料中的论文必须是立项之后公开发表的,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和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课题结题要求至少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与课题研究高度相关的教研类论文一篇。   

(三)按照省级课题的管理办法规定,课题研究周期为2年(其中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重点课题研究周期可为3年),逾期将撤销课题项目,追回课题经费,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教研课题和评奖。   

(四)根据《关于做好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要求,参加本次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结题由吉林省教科办组织专家评审,省教科办按照申报数量及研究领域聘请专家,采取答辩评审的方式对申报结题材料进行审查和评议。届时课题主持人需参加答辩,并做结题研究报告,要求以PPT形式展示,每项课题汇报时间为5-8分钟。   

(五)校级课题应按照《长春中医药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中关于课题结项的相关要求,并在《吉林中医教育》上发表教育研究论文一篇。   

(六)各级各类课题的管理办法详见高等教育研究中心网站-课题管理-政策文件栏。   

(七)请各课题组尽快开展研究工作,于年底前完成报销工作,否则学校将追回剩余经费。   

三、材料上交

参加本次结项课题共计45项,具体名单详见附件。请课题组登录高教中心网站,在“课题管理-资料下载”中下载所需表格,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由学院(部门)统一将纸质版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联系人:李姗姗,电话:86172218,电子版以学院(部门)为单位请发至邮箱:1154434347@qq.com

详细内容请参见校内OA系统通知公告栏。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1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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