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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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3-05-12 08:55  

各单位及相关部门:

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吉教科研办字〔20239号)(附件1),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相关材料详见附件。

一、重点说明

1.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代表正确方向、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前沿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创新,具有主体性、原创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教育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

2.2023年度设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含委托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教育部重点课题、教育部青年课题、教育部专项课题。

3.具体申报要求参照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附件2)、《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附件3)。

4.按照通知要求,学校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课题负责人、团队成员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

二、申报形式

本次申报实行网络申报,请申报人严格按照申报流程与时间要求完成申报工作。

三、申报流程与时间要求

1. 512-24日,申报人必须完成平台注册和线上填报工作;

2. 525日,申报人将系统导出《申请书》,打印2份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中心统一盖章;

3. 526-28日,将盖章后的材料扫描为PDF文档后上传至申报系统,完成申报工作;

4. 529-30日,学校完成平台审核工作。

详细内容及相关附件请参看校内OA系统通知公告栏。

联系人:李姗姗、王雪 电话:86172218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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