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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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
2017-04-25 14:31 毕岩 

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17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  

1.课题立项主体是教师、教辅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重点课题的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课题主持人仅限1人,且不得同时申请主持两个及以上课题。若在申报之日前有主持立项的校级以上课题未通过结题验收,不得主持申报新的课题。  

3.已获得国家级、省级教研项目立项的项目或其子项目,不能重复申报;已申报2017年国家级课题、2017年省规划课题、2017年省高教学会课题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4.课题组成员限定在7人以内(含主持人),成员不得同时参与3个及以上课题。  

5.申报项目的具体选题范围可参照《长春中医药大学2017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详见附件),课题名称由研究者自定。  

6.本次校级课题征集将评选出2017年度校级教改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校级重点项目将推荐申报省级项目。  

7.为进一步凝练和打造优秀教学成果,形成教研特色,促进优秀教研团队的建设,本次立项将对基础较好的项目给予倾斜。请各学院根据不同的学科专业特点和学院教学工作实际,研究确定1-2个相对稳定的特色教研方向进行重点申报。  

二、时间安排  

1.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5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2.以学院(部、中心)为单位汇总《长春中医药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一份,并提交《汇总表》(一份加盖公章)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中心,电子版材料发送至biyan407@126.com。联系人:毕岩,电话:86172218。  

详细内容请参见校内OA系统通知公告栏。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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