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吉林省高教学会高教科研课题结项验收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2017年吉林省高教学会高教科研课题结项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根据《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教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教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办法》(详见附件),省高教学会课题每年开展2次课题验收工作,分别在5月和11月开展。
按照要求,我校2015年立项的省高教学会高教科研课题需参加今年结项验收工作,请已完成研究任务的课题参与本次结项。
二、结题要求
按照课题管理办法的要求,结项材料需包括以下内容:
1.结题验收书;
2.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7000字);
3.课题申请书(含学会印章);
4.课题开题报告书;
5.中期检查报告书;
6.研究成果。
所有验收材料请先提供一份纸质版,待学校审核后再装订上报。
三、材料上交
请各课题组根据研究进展,可以选择在5月结项,也可以选择在11月结项。如参加5月份结项,请在5月22日前由学院(部、中心)统一将纸质版材料与结题汇总表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联系人:李姗姗电话:86172218。
详细内容请参见校内OA系统通知公告栏。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