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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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教研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
2017-07-17 14:52  

各单位、部门:  

按照各级各类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将于2017年9月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的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一)2016年立项的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教科研课题、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二)2016年立项的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二、中期检查内容及要求

(一)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

1.课题组需认真填写《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年度检查表》,涉及课题研究事项变更的需要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登记表》,中期检查后,将不允许变更。  

2.中期检查时,课题主持人应至少发表一篇以第一作者属名的相关研究论文。  

3.发表论文(论著)应注明是“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年度课题(项目编号:××)”。  

(二)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1.课题组需认真填写《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中期检查表》,涉及课题研究事项变更的需要在该表中填写课题变动情况说明,中期检查后,将不允许变更。  

2.中期检查时,课题主持人应至少发表一篇以第一作者属名的相关研究论文。  

3.发表论文(论著)应注明是“××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项目编号:××)”。  

(三)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教科研课题

1.课题组需认真填写《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教科研课题中期检查表》,涉及课题研究事项变更的需要填写《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教研究课题研究变更申请表》,中期检查后,将不允许变更。  

2.中期检查时,课题主持人应至少发表一篇以第一作者属名的相关研究论文。  

3.发表论文(论著)应注明是“吉林省高教学会xx年度高教科研项目(项目编号:××)”。  

(四)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1.课题组需认真填写《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报告》,涉及课题研究事项变更的需要填写《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变更审批表》,中期检查后,将不允许变更。  

2.中期检查时,课题主持人应至少发表一篇以第一作者属名的相关研究论文。  

发表论文(论著)应注明是“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xx年度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项目编号:××)”。 

(五)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1.课题组需认真填写《长春中医药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中期检查表》,涉及课题研究事项变更的需要在该表中填写课题变动情况说明,中期检查后,将不允许变更。  

2.中期检查时,课题主持人应至少发表一篇以第一作者属名的相关研究论文。  

3.发表论文(论著)应注明是“长春中医药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项目编号:××)”。  

三、材料上报

参加本次中期检查的课题共计103项,详见附件(见附件2)。请课题组登录高教中心网站,依据“课题管理”下的“政策文件”栏目中各类课题管理办法要求,在“资料下载”中下载中期检查表,各课题组所在单位协助做好组织工作,并于9月30日前将纸质版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左侧装订)以及相关研究成果复印件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联系人:毕岩、李姗姗,电话:86172218,电子版以学院(部门)为单位请发至邮箱:czdgj2017@163.com(电子版文件名为:主持人+中期检查)。

附件:参加中期检查教研课题一览表  

详细内容请参见校内OA系统通知公告栏。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17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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