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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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立项省级教研课题中期检查情况的通知
2018-01-08 09:59  

各单位、部门:  

按照省级教研课题的有关规定,近期学校对2016年立项的22项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5项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教科研课题,9项吉林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1项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的研究计划落实情况和研究进展情况进行了中期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知如下:  

1.大部分项目组中期检查报告填写详细,阶段性成果展示清晰,后期工作计划安排得当,最终研究成果明确。  

2.已经取得预期研究成果的项目组,请继续按照研究计划深入研究;对于自立项以来还未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或未取得进展的课题组,下一步要着重优化研究方案,加快研究进度,完成研究计划,提高项目研究质量。  

3.课题结题必须有公开发表的高度相关的教育教学研究类论文。按照《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教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吉林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建设实施方案》等办法要求,省级重点课题均要求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发表的中文核心期刊。请各项目组按照研究计划,积极撰写论文,提高研究质量。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学校期刊《吉林中医教育》的投稿与交流。  

4.中期检查后,课题研究人员不得再做变更。  

5.按照研究计划,课题研究时间一般为2年,无特殊情况不能延期。2018年学校将对2016年立项的教研课题进行结题验收,请各课题组抓紧时间完成研究任务。如不能按期结题,按照省级各类教学研究课题的管理规定,将对课题进行撤项处理,凡被取消省级课题资格的课题主持人,2年内不得主持申报省级教改课题,省级主管单位将因此减少学校教研课题立项名额。  

详细内容及附加请参看OA通知公告栏。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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