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度上半年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教科研课题的通知》要求,现就2018年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教科研课题结项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根据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管理办法,学会每年开展2次课题验收工作,分别在5月和11月开展。
按照要求,我校2015年立项并获批结项延期、2016年立项的省高教学会高教科研课题(详见附件1)需参加今年结项验收工作,请已完成研究任务的课题参与本次结项。
二、结题材料
按照课题管理办法的要求,结项材料需包括以下内容:
1.结题验收书(详见附件2);
2.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7000字);
3.课题立项申请书(含学会印章,复印件即可);
4.课题开题报告书(含学会印章,复印件即可);
5.变更申请表(无变更可省略);
6.研究成果(电子版即可);
7.结项汇总表(电子版即可,详见附件3)。
三、结项说明
1.结题材料中的第2项“课题研究报告”可参照“研究报告模板”(详见附件4)撰写,同时附检测报告(复制比≤20)与检索的网址连接。
2.结题材料中的第3、4、5项材料须含学会印章,复印件即可。
3.结题材料中的第6项“研究成果”限5项以内,编著类成果要求在线截屏国家广播电视总局CIP数据核字号查询页首页,论文类成果要求在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或中国知网全文下载,证书类成果要求扫描件。
4.课题材料的前5项,需提供纸质2份与相应电子版,其中第3-5项可将纸质扫描成图片,放在word文档中上传。
5.课题电子版材料的命名。课题总文件夹以“学校+主持人”命名,子文件夹以“主持人+内容(指“立项申请书、结题验收书”等)”命名。
三、材料上交
请课题组将结项材料在5月30日前由学院(部、中心)统一将材料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联系人:李姗姗;电话:86172218:电子邮箱czdgj2017@163.com.
附件及详细内容请参看校内OA通知公告栏。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