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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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的通知
2018-09-12 15:48  

各单位及相关部门:  

为推荐申报2022年省级和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夯实基础,进一步提升我校教学成果水平,学校决定启动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目的  

在各级各类教学改革项目基础上,通过集中力量加强指导,进一步系统总结、提炼升华,培育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理论与实践层面均有较大创新、国内领先的教学成果,为国家和吉林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做好准备。  

二、培育范围  

1.能冲击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成果内容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  

2.往届已经获奖的校、省、国家级成果,在研究与实践中继续深化和拓展,并取得重大突破和创新的项目。  

三、培育项目要求及条件  

1.成果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及教学实践。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和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能够组建和带领团队协作攻关。  

3.各单位梳理近年来的本科教学工作,找准教学成果奖培育建设的着力点,提出创新性强、特色明显、预期效果好,代表本单位人才培养工作特色,能对学校、全省乃至全国高校起示范辐射作用的项目,名额不限。  

4.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单位整合成果,联合申报。  

四、培育程序  

1.请各单位及相关部门结合工作内容,全面整合、总结、凝练多年来在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工作所取得的优秀成果,填写《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书》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  

3.学校将对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在经费、课题立项等给予倾斜,聘请专家对项目进行定期指导与培育,力争打造一批标志性的、高水平的教学成果,为冲击高等级教学成果奖奠定基础。  

五、材料报送  

1.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提交《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电子版同时发送。  

2.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18925日。  

联系人:李姗姗;电话:86172218; 邮箱:czdgj2017@163.com  

 

 

附件及详细内容请参看校内OA通知公告栏。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1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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