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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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教育教学研究立项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8-10-17 09:47  

各单位及相关部门:  

按照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将对2017年立项的教研课题开展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2017年立项的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教科研课题、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二)2017年立项的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二、检查内容及要求  

(一)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  

1.课题组需认真填写《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年度检查表》,涉及课题研究事项变更的需要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中期检查后,将不允许变更。  

2.中期检查时,应至少发表一篇以课题组成员为第一作者属名的相关研究论文。  

3.发表论文(论著)应注明是“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项目编号:××)”。  

(二)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1.课题组需认真填写《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中期检查表》,涉及课题研究事项变更的需要在该表中填写课题变动情况说明,中期检查后,将不允许变更。  

2.中期检查时,应至少发表一篇以课题组成员为第一作者属名的相关研究论文。  

3.发表论文(论著)应注明是“2017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课题名称”。  

(三)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教科研课题  

1.课题组需认真填写《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教科研课题中期检查表》,涉及课题研究事项变更的需要填写《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教研究课题研究变更申请表》(一式三份),中期检查后,将不允许变更。  

2.中期检查时,应至少发表一篇以课题组成员为第一作者属名的相关研究论文。  

3.发表论文(论著)应注明是“吉林省高教学会2017年度高教科研项目(项目编号:××)”。  

(四)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1.课题组需认真填写《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报告》,涉及课题研究事项变更的需要填写《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变更审批表》(一式三份),中期检查后,将不允许变更。  

2.中期检查时,应至少发表一篇以课题组成员为第一作者属名的相关研究论文。  

3.发表论文(论著)应注明是“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2017年度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项目编号:××)”。  

(五)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1.课题组需认真填写《长春中医药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中期检查表》,涉及课题研究事项变更的需要在该表中填写课题变动情况说明,中期检查后,将不允许变更。  

2.中期检查时,应至少发表一篇以课题组成员为第一作者属名的相关研究论文。  

3.发表论文(论著)应注明是“长春中医药大学2017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项目编号:××)”。  

三、材料上报  

参加本次中期检查的课题共计134项,详见附件。请课题组登录高教中心网站,依据“课题管理”下的“政策文件”栏目中各类课题管理办法要求,在“资料下载”中下载中期检查表,各课题组所在单位协助做好组织工作,并于10月30日前将纸质版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左侧装订)以及相关研究成果复印件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联系人:刘京硕、李姗姗,电话:86172218,电子版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发至邮箱:czdgj2017@163.com。电子版材料以“主持人+项目来源”的格式命名。  

详细内容请参见校内OA系统通知公告栏。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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