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相关部门:
根据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学校将对2015年、2016年立项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开展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根据《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题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的要求,我校2015年立项并获批结项延期、2016年立项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参加今年结项验收工作,共27项。(详见附件2)
二、重要事项
1.《结题申请·审批书》(附件3)填写注意事项请参看《填写说明》(附件4);
2.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8000字;
3.提供主要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论文需要提供封面、目录和全文,未标注课题信息的论文不纳入成果;
4.按照新的结题规定,请提供1000字左右的成果公报,可参看范例(附件5)。
三、材料要求
1.纸质版材料:
①《结题申请·审批书》1式3份,分别装订;
②研究报告,课题取得的成果,过程性材料,成果公报,1式1份,按顺序装订。过程性材料包括含章的申报评审书、立项通知书、开题报告书、重要事项变更表、年度检查表等。
2.电子版材料:
《结题申请·审批书》、研究报告、成果公报、结题评审专家意见表(附件6)。
以上材料及结题汇总表(各学院统一填写)请于11月19日前经由学院(部门)统一送至高教中心,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czdgj2017@163.com,总文件夹以“学校+主持人”命名,子文件夹以“主持人+内容(指“结题申请·审批书、研究报告”)”命名。联系人:刘京硕、李姗姗,电话:86172218。
详细内容及附件请参看校内OA系统通知公告栏。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