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相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普通本科高校教改研究课题结项验收和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吉教高〔2018〕3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开展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结项验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2015年立项未结题、2016年立项的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共13项,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有关要求
1.各课题组认真阅读《吉林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建设实施方案(试行)》(附件2),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2.2015年立项的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必须本次结项验收,否则按撤项处理。
3.请课题组参照《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项验收材料填写说明》(附件3)准备一下结项材料:
①课题结项验收书(附件4),一式三份,单独装订。
②课题立项申请书复印件(含章)、结题报告、课题中期检查表(含章)、课题研究成果佐证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两份,暂不胶装。
三、材料上交
纸质版材料于12月14日前由学院(部门)统一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中心,结题验收书及结题报告电子版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发至邮箱:czdgj2017@163.com(文件夹以“长春中医药大学+主持人”命名,子文件以“主持人+结题验收书”和“主持人+结题报告”命名)。
联系人:刘京硕、李姗姗,电话:86172218。
详细内容及附件请参看校内OA系统通知公告栏。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18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