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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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9-04-08 15:10  

各单位及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管理,提高研究质量,依据校级教育教学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学校将开展2019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项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1.2016年、2017年立项的校级课题以及2018年立项的校级思政专项课题,共计107项。待结项课题名单见附件1。 

2.已完成研究任务的2018年立项的校级课题。立项名单见附件2。 

二、结项要求与说明

1.课题组需完成预期研究成果,按照学校结项要求准备材料,经专家评议审核通过后颁发结项证书。 

2.2016年、2017年立项的校级课题和2018年立项的校级思政专项课题,如果不能如期参加本次结项,按撤项处理,两年内不允许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立项。 

3.未能参与本次结项的2018年校级课题,请按照研究计划开展研究工作,参加下一年度结项。 

三、结项材料要求

1.结项验收书(见附件3,思政专项见附件4,一式三份,单独装订); 

2.结题研究报告(不少于3000字,一式一份,单独装订); 

3.佐证材料: 

①佐证材料目录(见附件5); 

②立项申请书(含章); 

③中期检查表(含章); 

④成果佐证材料(论文需包含封面和正文); 

①②③④顺序装订,一式一份,不用胶装。 

四、材料上交

请各单位统一于4月30日下班前将纸质材料及结题汇总表(见附件6)报送至高等教育中心。 

联系人:刘京硕、李姗姗,联系电话:86172218。 

   详细内容及附件请参看校内OA通知公告栏。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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