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相关部门:
为夯实2022年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建设基础,切实提升我校教学成果的研究质量与水平,学校将开展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阶段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长春中医药大学2022年教学成果培育项目(详见附件1)。
二、检查的形式与要求
1.本次阶段检查采取材料审核的形式,对于未有实质性进展的项目将暂停经费资助、整改或撤项;
2.项目组认真梳理研究工作与成果,填写《长春中医药大学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中期检查表》;
3.提供项目成果的佐证材料。
三、材料上交
请各项目组将以上材料(一式3份)于6月24日前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中心,相应电子版材料(命名:负责人+项目名称)发送至邮箱czdgj2017@163.com。
联系人:刘京硕、李姗姗,联系电话:86172218。
详细内容及附件请参看校内OA通知公告栏。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