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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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项验收和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9-12-05 09:39  

各单位及相关部门: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普通本科高校教改研究课题结项验收和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学校开展2019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项验收和中期检查的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结项工作安排

(一)结项范围

我校2016年立项且2018年未按期结项、2017年立项的省高教教改课题(详见附件2),需参加此次结项验收工作。2016年立项的课题必须参与本次结项验收,否则按撤项处理。

(二)课题结项要求

1.2016年度、2017年度立项的重点课题,高教中心将提前与课题组联系,确定结项名单,统一报送省厅,等待答辩通知。请课题组提前准备答辩PPT。

2.一般课题由学校组织专家以通讯评审方式进行结题验收。

3.结项材料:

①按照课题类别分别填写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项验收书(一般课题,附件3)(重点课题,附件4),参照专家组验收意见模板(附件5)自行填写专家验收意见栏。一式3份,单面打印,单独装订

②按照研究报告模板(附件6)撰写不少于5000字的课题报告;研究成果佐证材料;过程性材料:立项申请书复印件(带章)、中期检查表复印件(带章)。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2份,单面打印。

二、中期检查工作安排

2018年立项的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附件7)需参加中期检查。填写《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中期检查表》(附件8),并附课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以上材料统一装订,一式2份,单面打印。

三、材料上交

请各单位统一12月9日前上交中期检查材料,12月13日前上交结题材料。电子版材料要与纸质材料一致,其中研究成果、过程性材料扫描成PDF,不接受图片等其他格式。文件夹以“长春中医药大学+负责人姓名+结题/中期检查”命名,子文件以“材料名称(结项验收书、研究报告、研究成果、过程性材料)”命名。发送至czdgj2017@163.com

四、其他说明

本年度开始,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的所有过程性管理材料均需要上传至课题平台(http://www.jljy.work/),后续上传事宜需要等待省厅的进一步通知。

 

联系人:李会涛、李姗姗,电话:86172218。

详细内容及附件请参看校内OA通知公告栏。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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