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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学会高教科研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9-12-20 09:15  

各单位及相关部门:

按照省教科办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高教学会高教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将对2018年立项的教研课题开展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8年立项的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教科研课题(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及要求

(一)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

1.课题组需认真填写《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年度检查表》,涉及课题研究事项变更的需要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中期检查后,将不允许变更。

2.中期检查时,应至少发表1篇以课题组成员为第一作者属名的相关研究论文。

3.发表论文(论著)应注明是“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项目编号:××)”。

(二)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教科研课题

1.课题组需认真填写《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2019下半年更新》,涉及课题研究事项变更的需要填写《吉林省高教研究课题研究变更申请表2019下半年更新(一式三份),中期检查后,将不允许变更。

2.中期检查时,重点课题应至少发表1篇以课题组成员为第一作者属名的相关研究论文。

3.发表论文(论著)应注明是“吉林省高教学会2018年度高教科研项目(项目编号:××)”。

三、材料上报

1.课题组登录高教中心网站,在课题管理-资料下载”中下载并填写中期检查表等相关材料。《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年度检查表》需所在学院盖章《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2019下半年更新需课题负责人签字。

2.按照课题类别分别下载并填写《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检查阶段成果统计表》、《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教科研课题中期检查阶段成果统计表》。

3.中期检查表、阶段性成果等佐证材料只需纸质版(一式2份,左侧装订)1230日前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至高教中心。《中期检查阶段成果统计表》电子版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发至邮箱:czdgj2017@163.com

联系人:李会涛、李姗姗,电话:86172218

详细内容及相关附件参见校内OA系统通知公告栏。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19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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