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相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落实《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文件精神,加强高等中医药院校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研究课题的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者资格要求
1.课题立项主体是教师、教辅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
2.课题组成员应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主要研究人员要有与课题相关的实践经验、前期研究成果和充足的研究时间;
3.课题研究团队总人数不超过7人,鼓励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团队。
二、选题原则及要求
1.申报课题需要按照《长春中医药大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研究课题指南》(见附件1)确定选题,开展设计论证;
2.每项课题资助经费为1万元,研究周期为1年;
3.课题结题需撰写不少于10000字的研究报告或在中文核心期刊(含)以上发表论文1篇。
三、申报程序
1.填写《长春中医药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研究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
2.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资格审查与评议,确定最终立项名单,并优先推荐申报省级课题。
四、材料上报及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统一于12月23日下班前将《申请书》(一式三份)与《汇总表》(见附件3)送至高教中心。电子版(以“负责人姓名+校级专项”命名)发送czdgj2017@163.com.
联系人:王雪、李姗姗,电话:86172218
详细内容及相关附件请参看校内OA系统通知公告栏。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