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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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0-12-22 11:23  

各单位及相关部门:

按照省教科办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将对2019年立项的教研课题开展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9年立项的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及要求

1.课题组需认真填写《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年度检查表》(附件2)。

2.中期检查时,发表1篇以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属名的相关研究论文。发表论文(论著)应注明是“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项目编号:××)”。

3.与课题研究相关的其他教学改革成果。

4.按照省教科办课题管理要求,课题负责人不允许参与其他课题研究,课题组成员至多只能参与两项在研课题研究,凡不符合以上要求或有其他需要变更的事项需提交《重要事项变更申请登记表2020年7月版》(附件3)。按照省教育科学对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的最新要求,凡涉及课题组成员变更的,变更人数不能超过原课题组总人数的20%。中期检查后,课题的各项内容将不允许变更

三、材料上报

1.纸质版材料: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年度检查表》及相关阶段性成果等佐证材料(一式2,需所在学院盖章并与佐证材料一起装订、《重要事项变更申请登记表》(一式3)。

2.电子版材料:年度检查表、《重要事项变更申请登记表》(如无则忽略)、2020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检查阶段成果统计表》(附件4)。

3.纸质版材料需1228日前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至高教中心,电子版材料以“负责人+教科办中期检查”命名后统一发至邮箱:czdgj2017@163.com

联系人:李姗姗,电话:86172218

详细内容及相关附件请查看校内OA系统通知公告栏。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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