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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1-03-25 14:56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及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管理,提高研究质量,依据校级教育教学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学校将开展2021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项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9年立项的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2020年立项的校级线上课程建设专项课题,共26。待结项课题名单见附件1

 

二、结项要求与说明

 

1.课题组需完成预期研究成果,按照学校结项要求准备材料,经专家评议审核通过后颁发结项证书。

 

2.2019年、2020年立项的校级课题,如果不能如期参加本次结项,按撤项处理,两年内不允许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立项。

 

三、结项材料要求

 

1.结项验收书(见附件2,一式两份,单独装);

 

2.结题研究报告(不少于5000字,一式一份,单独装订;同时提供查重报告,重复率不高于20%);

 

3.如有其他成果佐证材料,一式一份,不用胶装。

 

四、材料上交

 

请各单位统一46日下班前将纸质材料及结题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至高等教育中心。电子版(以负责人姓名+校级专项命名,若有其他佐证材料请扫描成PDF格式)统一发送至czdgj2017@163.com

 

联系人:王雪,联系电话:86172218

 

详细内容及附件请参看校内OA通知公告栏。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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