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学校2023年度教育教学改革课题...
关于开展2023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
关于开展2023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
关于开展2023年度长春中医药大学高等教...
关于面向校内选聘高等教育研究兼职研究...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
关于组织开展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
文章内容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开展2021年度上半年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教科研课题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1-04-25 09:21  

各单位及相关部门:

根据吉林省高教学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上半年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就学校2021年度上半年省高教学会高教科研课题结项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根据《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管理办法》要求,学会分别在每年的上半年和下半年开展两次课题验收工作。按照要求,我校2018年立项且申请延期结项、2019年立项的省高教学会高教科研课题(详见附件2),依据研究工作完成情况,参加本次结项验收工作。

二、重点说明

1.按照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管理与验收办法要求,认真准备结项材料,梳理研究成果。

2.《结题验收书》(附件3)中第三项“课题研究工作报告”按照内容提示逐项填写,其中“研究的主要过程和活动”是指开题评议、中期检查、课题公开会议等相关活动,课题研究工作报告非结题研究报告。

3.《课题结题研究报告》(附件4)封面请填全,格式务必参照“课题结题研究报告模板”撰写,另需附查重报告与检索网址的链接(含验证码等可验证要素);查重限定为5种软件:知网、万方、大雅、paper pass、维普,要求知网总复制比/文献相似度<含个人引文>应≤30%,万方、大雅、paper pass总复制比/文献相似度<含个人引文>应≤20%。

4.研究成果电子版格式:编著类成果要求提供CIP数据核字号查询页首页截屏图片与目录页扫描件;论文类成果必须是已见刊文章,要求在中国知网或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等数据库全文下载(caj或pdf格式,不接收扫描与照片格式);证书类与意见采纳类成果要求为扫描件,成果电子版均不接收视频、ppt与程序类格式。大学生专项课题研究成果非必要条件。

三、材料要求

1.准备材料

①结题验收书(2020年上半年版);②变更申请表(学会盖章版,无变更可省略);③课题结题研究报告(须附查重报告与检索网址链接);④开题报告书;⑤研究成果;⑥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申报结题基础条件审核表(附件5)。

2.材料要求

纸质版材料:①—⑤,其中②④须含学会印章(原件或复印件均可),第⑤项研究成果限3项以内(切勿超项),一式两份,不用装订,每份材料按顺序用夹子夹好即可。

电子版材料:①—⑥,其中①—④均为word格式,无需印章,但必须与纸质版材料保持一致;第⑤项研究成果限5项以内(切勿超项),文件格式限于pdf、word、excel,不允许将成果以各种图片格式粘贴在word、excel文件。第⑥项所填成果、查重数据等务必真实。

3.电子版材料命名要求:每项课题总文件夹以“主持人”命名,子文件夹以“主持人+内容(指“开题报告书、结题验收书”等)”命名。

四、材料上交

学校不受理个人结项申请,须由各单位统一上报结项材料。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申报结题基础条件审核表、结题汇总表(附件6)须由单位统一汇总,5月11日前报送至高教中心,电子版材料发送至czdgj2017@163.com。

详细内容及相关附件请参看校内OA系统通知公告栏。

联系人:李姗姗,电话:86172218。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1年4月22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