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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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上半年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1-05-25 15:34  

各单位及相关部门:

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受理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上半年结题工作的通知》(吉教科研办字〔20214号),学校根据通知要求,对2017年、2018年、2019年立项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开展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我校2017年、2018年、2019年立项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共38项(详见附件1)。其中,20172018年立项的课题必须参与此次结题,2019年立项并已达到结题要求的课题可参与上半年结题。

二、重要说明

1.按照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要求,课题负责人不得参与其他课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两项规划类课题。此次申请结题的课题中出现以上情况的,必须主动做出调整(不需提交变更申请,直接退出课题组),否则不予结项,人员做出调整后,须在结题汇总表中备注;中期检查时课题组成员、成员顺序提出变更申请的,以变更后为准,并在结题汇总表中备注。

2.《结题申请·审批书》(附件2)填写注意事项请参看《填写说明》(附件3);

3.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8000字,撰写格式要求参看研究报告模板(附件4);

4.提供主要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论文需要提供封面、目录和全文,未标注课题信息的论文不纳入成果;

5.每项课题须提供1000字左右的成果公报,侧重说明课题成果的应用情况,具体格式可参看模板(附件5);

6.结题评审专家意见表只填写课题名称、负责人、课题类别、立项编号等基本信息(附件6)。

三、材料要求

1.纸质版材料:《结题申请·审批书》13份,分别装订;

2.电子版材料:(1)《结题申请·审批书》;(2)研究报告;(3)成果公报;(4)课题取得的成果;(5)过程性材料:包括带章的申报评审书、立项通知书、开题报告书、年度检查表、重要事项变更表(无变更可忽略);(6)结题评审专家意见表;(7)结题登记汇总表(附件7,由学院统一汇总)。

纸质版《结题申请·审批书》请于5月31日前经学院(部门)统一送至高教中心,并将全套电子版材料发送至czdgj2017@163.com,每项课题文件夹以“主持人”命名,子文件以“主持人+内容(指“结题申请·审批书”、“研究报告”等)”命名。

详细内容及相关附件请参看校内OA系统通知公告栏。

联系人:李姗姗,电话:86172218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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