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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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
2022-05-24 09:23  

各单位及相关部门:

吉林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吉教高〔202212)(附件1),根据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

一、立项范围及数量

1.根据本年度限额申报要求,学校将择优推荐13项普通类别课题,其中重点课题5项,一般课题8项。具体选题范围可参照《2022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附件2),题目自拟。

2.单独设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具体选题可参照《指南》第十七部分。学校限报1项,不占用本年度的申报限额。此项课题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申报。

3.单独设立“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选题参照《指南》第十七部分。学校限报2项,不占用本年度的申报限额。

4.单独设立“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选题参照《指南》第十三至十六部分。学校限报2项,不占用本年度的申报限额。

5.单独设立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按照《吉林省2022年吉林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简介》(详细内容参见简介网址https://jinshuju.net/f/PATbvX),依据企业要求自拟题目,填写立项书。不限申报数量,择优遴选立项。

6.获得“超星杯”第二届吉林省本科高校智慧课堂教学创新大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不受限额限制,允许申报课题。一等奖课程负责人可申报1项省级重点课题,二等奖课程负责人可申报1项省级一般课题。

二、立项要求

1.思政专项、“课程思政”建设专项和“四新”建设专项参照《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建设实施方案》(附件3)中的一般课题进行管理,产学合作协同育人专项依据校企合同执行。

2.本年度课题(普通课题和专项课题)立项按课题研究拟取得成果能解决问题的情况,划分为三个层次,分别为:学校宏观层面、学院(系)中观层面和教师微观层面,申请人须在立项申请书首页注明拟解决的问题层次。

3.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长中大校办发〔201970号)规定,课题负责人同时承担2项(含)以上厅(局)级、省(部)级教研课题,不允许以课题负责人身份参与课题申报。

4.课题立项主体是教师、教辅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课题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正在承担省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课题。

5.课题组成员限定在7人以内(含主持人),成员不得同时参与3个及以上课题。

6.为了提高课题研究质量,杜绝用已立项课题或本年度组织的其他类别课题进行重复性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三、材料报送

1.2022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采取“网上申报”,现在为学校申报评审阶段,后续网上申报等待通知。

2.请各单位统一于613日前将《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4)、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czdgj2017@163.com。文件夹以“单位名称+教育厅课题申报”命名,子文件以“负责人姓名”命名。

联系人:李姗姗  电话:18686684965


附件:

1.关于开展2022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

2.2022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

3.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建设实施方案;

4.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

5.课题申报汇总表。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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