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相关部门:
按照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管理办法,省教育厅将对2021年立项的课题开展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校2021年立项的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附件1)。
二、重点说明
1.课题负责人需认真填写《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中期检查表》(附件2),涉及课题研究事项变更的需在“课题变动情况说明”栏填写变动内容及理由,中期检查后,将不再允许变更。
2.中期检查表材料需要经学校审核盖章后,由课题负责人扫描上传至课题管理平台(https://jyjg.yuntop.com)。
3.协同育人项目的中期检查材料还需加盖企业公章,完成上传。
4.新文科专项暂时由学校进行备案管理,无需平台上传。
三、材料要求
1.课题负责人需提交纸质版中期检查表(课题负责人签字)、阶段性成果材料一式两份。
2.请各单位统一于11月16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完成盖章。上述材料电子版均以“负责人姓名”命名后统一发送至czdgj2017@163.com。
详细内容及相关附件请参见校内OA系统通知公告栏。
联系人:李姗姗,电话:86172218。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