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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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教科研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2-12-03 16:29  

各单位及相关部门:

按照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教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学校将对2021年立项的高教科研课题开展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校2021年立项的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教科研课题(详见附件1)。

二、重点说明

1.课题负责人需认真填写《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2),《中期检查阶段成果汇总表》(附件3)。

2.课题研究事项如需变更请填写《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研究变更申请表》(附件4),中期检查后,将不再允许变更。

3.中期检查需提供与课题相关的佐证材料(PDFword)。尚未取得阶段性成果的课题,学校将暂停后续经费支持。

三、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于12月12日统一上报材料,发送至czdgj2017@163.com。文件夹以负责人姓名命名。

详细内容及相关附件请参见校内OA系统通知公告栏。

联系人:李姗姗,电话:18686684965。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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