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相关部门:
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工作台账的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学校将组织2022年课程思政教学改革专项研究课题结项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结项工作
(一)结项验收范围
我校2021年4月立项的长春中医药大学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研究课题,共42项,详见附件1。
(二)结项要求
1.各课题组需按照立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研究计划,并取得预期研究成果,按照学校结项要求准备材料,经专家评议审核通过后颁发结项证书。
2.待结项课题如不能如期参加本次结项,按撤项处理,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作为课题主持人再次申报各级教育研究课题立项。
(三)结项材料要求
1.结项验收书(见附件2);
2.结题研究报告(不少于7000字;同时提供查重报告,重复率不高于20%);
3.其他成果佐证材料。
二、课题申报工作
(一)立项范围及数量
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工作台账的年度工作计划安排,2022年拟立项建设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共40项。其中单独设立马克思主义理论类课程建设专项课题10项,此项课题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申报;“杏林青马工程”建设研究课题10项,此项课题由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学院组织申报;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专项)10项,此项课题由学工部组织申报;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0项,此项课题由高等教育研究中心组织申报。
(二)有关要求
1.本次课题经费由各部门自行负责。
2.课题指南具体内容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3.课题立项主体是教师、教辅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职称不限。
4.课题主持人仅限1人,且不得同时申请主持两个及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限定在7人以内(含主持人)。
5.若在申报之日前有主持立项的校级课题未通过结题验收,不得主持申报新的课题。
6.每项课题资助经费为2000元,研究周期为1年。
7.课题立项需提交《申请书》(见附件4)及《汇总表》(见附件5),项目结题需撰写不少于7000字的研究报告。
三、材料上报及时间安排
各单位统一于8月15日前将结项及立项电子版材料(以“负责人姓名+校级专项”命名)发送至高等教育研究中心邮箱(czdgj2017@163.com)。
纸质版材料由各单位留存并建立教师课题档案,开学后将结项课题档案袋送至高教中心。
联系人:王雪 电话:13604314547
附件:
1. 2022年待结项校级教研课题一览表
2. 结项验收书
3.结项汇总表
4. 长春中医药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研究课题申请书
5. 申报汇总表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