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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评教评学工作的通知
2020-12-07 11:00  

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我校关于评教、评学的有关规定,在全校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评教评学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

20201228日至202131日。

二、参评对象

全体全日制本科在校生;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教学督导;管理干部。

三、被评对象

评教: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所有理论课、实践课任课教师。

评学:本学期开设理论课、实验课的本科生各班级。

四、评价方式

同行评教、学生评教、教师评学采用网上评教评学的方式。

五、评价流程

网上评教评学:使用教务管理系统,教师、学生本人帐号登录后选择质量监控,其中教师评价包含同行评教教师评学两项。

六、要求

1.评教、评学工作是教学质量保障的必要环节,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动员本单位全体师生参与此项工作。学生评教可使用自己的电脑,也可到图书馆电子阅览室使用公共电脑进行评教。不参加评教的学生将影响下学期选课及本学期成绩查询。

2.评教评学需客观公正,对于评定项目中未涉及的内容或对教师教学的期望内容,可填写在建议或意见栏内。

3.本次评教评学工作结束后,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将对各教学单位的评价结果做统计汇总。

4.根据管理权责,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与各教学单位分别对评教、评学材料备案归档。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20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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